来源:齐鲁网
2017-04-01 08:53:04
△江西一县政府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成老赖(资料图)
作者:戴先任
江西奉新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3月31日 法制晚报)
政府被纳入老赖黑名单,这样的事情很少见,但并非绝无仅有,如辽宁宽甸县长甸镇政府就因拖欠个人247万元达19年之久,而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而此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则是县政府,级别更高,更引人关注。我们看到了太多的民间老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却鲜见政府作为老赖上失信黑名单,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也很少当老赖。相反,赖帐不还的政府机关并不鲜见。
公众还将这些政府机关形象地称为“官赖”。诸如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甚至盲目上马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却不顾捉襟见肘的政府财力,往往造成严重拖欠施工方债务的结果,当起了“官赖”。而这种“官赖”与一些民间“老赖”却有着很大不同,“官赖”们掌握公权力,他们的“赖皮”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官赖”不应享有特权和“豁免权”,“官赖”也要像民间老赖一样,依法受到制裁,为他们赖帐不还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这才能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而政府当“官赖”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与公信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背道而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院将县政府纳入老赖黑名单,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践行。而奉新县政府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能否得到有力执行,也就是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是否真的将受到限制,这些需要得到严格执行。而奉新县政府涉及的案件是一起开发合同纠纷的案件,诉讼标的金额达3.2亿。奉新县政府因何背上了这么大一笔巨额债务?
这背后是否不单纯是一起“官赖”事件,而与县政府领导错误决策有关?这么一笔巨额债务,相信对一县财力而言,确实很难偿还,那当初为何还会与原告达成开发合同呢?如今因为“官赖”而受到诸多限制的县领导们,是否也要为自己的错误决策而承担责任?这些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让“官赖”承担失信代价的同时,也要开展责任倒责,让错误决策的官员承担相应责任。这才能倒逼官员遵纪守法并履行好自身职责,重塑政府形象与公信力,才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另外,一些赖帐不还的政府机关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早已是欠债多年,当年欠债的负责官员,很可能早就不在职位上,或调任或升职或退休。现任官员接受这一个“烂摊子”,还要为此身背老赖的骂名与罪名,受到各种限制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显得有些冤屈。身为政府机关负责人,其自然不应该“新官不理旧账”,其也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但应该为欠债负责的前任官员,也要受到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约束,要为此负一定责任,因为他们才是“官赖”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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