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9 13:12:03
△ 滕州出租车司机抢时间救婴儿连续违章 交警:免于处罚(资料图)
作者:朱永华
尹洪兵是滕州市一名出租车司机,3月4日早上九点多,尹师傅驾车在路上连续3次违章,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尹师傅不是拿生命当儿戏,他是在为一个十个月大的婴儿抢时间(3月9日 齐鲁网)
滕州市的出租车司机尹红兵师傅接到一个单子,在前往乘客约定地点等待的过程中,却看到有几个抱着孩子的人急匆匆跑了过来,据尹师傅说:“小孩儿脸上发紫,病情很严重,我就和当时接单的乘客解释这个情况,打着双闪往人民医院方向开,当时心里最想的就是小孩儿能平安。”
由于情况危急,尹师傅在驾车赶往医院途中,打着双闪一路鸣笛,不仅闯了红灯,还在一些路段发生了逆向行驶。孩子家属在对尹师傅充满感激的同时,也担心尹师傅会为此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而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科科长张国超在得知尹师傅是为救人而出现交通违法之后告诉记者,交警部门本着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决定对尹师傅的违法行为免于计分和处罚。
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角度来说,社会车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更不能随意乱闯红灯和逆向行驶。但凡事都有个例,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除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和保证道路畅通之外,更主要的是避免事故发生和危及他人生命与公共安全,但当车辆本身承担抢救生命重任的紧急关头,在确保不危害公众安全的前提下,任何交通法规都应当也必须为生命让路。
尹师傅在发现孩子病情危急需要争分夺秒赶往医院的特殊时刻,在一路鸣笛和打开双闪警示其他车辆与路人注意避让的前提下,选择“闯红灯”和“逆行”,其本身既是一种理性,更是对人命关天的敬畏。应当说,尹师傅此举不但体现出对生命的无比尊重,更是遵守交通法规的最高境界。
无论任何法规,更包括交通法规在内,在拯救生命面前都必须彰显出“孱弱和以人为本”,法律本身所存在的意义,说到底就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不受侵犯。
值得称道的滕州交警,他们并对尹师傅救人过程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僵化的处罚,而同样本着尊重生命和以人为本的态度免除其违法责任,这种执法与被执法之间共同构成的救命绿色通道,才真正体现出交通法规的原本属性。但很显然,这样的个例并不值得轻易复制,尹师傅是在危急关头且专业救护车尚不能及时赶到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因此,在病情危急或急需救援的情况下,应当向120或专业救援寻求帮助。同时,也不建议广大出租车司机或社会车辆驾驶员都来学习和借鉴尹师傅的做法,生命救援需要抢时间同样也需要专业,如果因为盲目热心而贻误病情,甚至给病员造成二次伤害乃至因为抢时间违法又给他人生命财产带来损失,那就更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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