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0 13:40:10
记者19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近日印发,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10月20日《人民日报》)
红领巾,象征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代表红旗的一角,佩戴者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员。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队旗、队徽、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引领着少先队员在党的领导下向着光明和未来前进。
红领巾,作为少先队员的标志,被赋予新的含义,神圣不可侵犯。但是,近期个别地方和学校不正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恶意营销炒作。扪心自问,为何印有营销炒作的红领巾流于学校、社会?学校、商家、教育监管部门,应该反思。
商家营销策略,不能消费历史。少先队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红领巾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商家不能只注重金钱利益,而忽视历史,藐视法律。无论《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都有明文规定,红领巾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因此,商家应该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加强校园广告管理,兢兢业业培养学生。印有广告的红领巾,能够流入学校,最根本的是学校缺乏监管。学校是教育机构,难道不懂法律、不懂历史吗?只能说学校缺乏监管意识,缺乏审慎态度。学校要全面自查自纠活动,清理不合法合规商业行为。
作为教育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监管,不能袖手旁观,要深知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重要意义,岂能容忍纵容商家不计后果大肆宣传?为人师表,要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学校这片净土,不能被混入杂质。红领巾应该是纯粹的,干净的,教育部门应当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的,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
同时,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员标识标志的社会宣传。红领巾凝聚着历史,代表着尊严价值。政府、商家、学校、学生、家庭,无论是哪一种社会角色,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熟悉熟知红领巾的历史底蕴和现实意义,自觉摒弃不符合法律,违背历史的行为。
(文/田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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