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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言|“放心”消费,“向新”消费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刘国栋

2024-03-15 09:16:03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再次成为热词。

众所周知,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3年,山东接续推出提振扩大消费40条、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30条等一揽子政策,在促进消费回暖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41.8亿元,比上年增长8.7%,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今年春节假期,省内大型景区更是人流如织,电商、外卖平台年货节“焕”新出发……火热图景折射出山东消费市场的魅力与活力。

然而,在当前复杂经济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促进居民消费,如何让更多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等一系列问题也客观地摆在眼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就山东而言,还应在“放心”消费和“向新”消费上重点做文章。

“放心”消费要解决的是居民能消费、敢消费问题。

收入是“放心”消费的最根本基石,“放心”消费必须首先要让居民“有钱花”“钱敢花”。看今年山东的政府工作报告,“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2024年山东财政资金向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预计今年全省各级财政民生投入将突破万亿大关。山东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明确要让居民收入“跟上趟”,让老百姓生活有保障。大家口袋里有了钱,心里有了“底儿”,才“能消费、敢消费”,才能痛痛快快消费。

消费环境是“放心”消费的保障。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一起消费侵权案例的发生,可能影响许多人的消费意愿,甚至会让提振消费信心的所有付出付诸东流。“放心”消费的环境,有赖于制度化建设,依靠法律的威慑力,通过严肃的制度化监管,令市场主体在高昂的违法成本面前却步,促使企业规范经营,让质优物美成为市场唯一的“通行证”。

近年来,山东不断推动全省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持续提效,用实际行动擦亮“放心消费在山东”“好品山东”金字招牌,引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累计培育、公示各级示范单位20.3万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遴选推出“好品山东”品牌328个。持之以恒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是山东再创新型消费新图景的底气,也是山东人能消费、敢消费的底气。

“向新”消费是说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更多解决的是居民“愿消费”的问题。“愿消费”是人们的消费意愿,也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过去一年,山东新型消费增势猛、亮点多,有淄博接住“泼天富贵”,“黄河大集”“回村过大年”火爆春节;济南产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歌尔穿戴设备走俏市场;还有新中式穿搭,曹县一个春节卖了3亿的马面裙依然供不应求,国风国韵彰显文化自信……蓬勃发展的新型消费,映射出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见证了山东消费市场的韧性与活力。

当然,进一步激活“向新”消费,还应理性对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搭建更多更丰富的消费场景,坚持用发展的方式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推动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提供更多露营、露台、后备厢消费的市场环境,打造夜间消费品牌。例如,适应消费新潮流,推进消费升级,持续兴起“国潮风”、非遗秀、快闪店等消费样式,吸引银发族、Z世代等消费群体参与,等等。用政策的“量化宽松”,全面满足多元化消费市场需求,让越来越多的居民“愿消费”。

风物长宜放眼量。唯有让消费者真正同时实现物质满足和精神愉悦,让居民“放心”消费“向新”消费,让更多的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才能源源不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文/刘国栋)

[责任编辑:刘国栋 靖晓红 佟国强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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