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1 21:10:08
近日,北京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别车”的新闻在网上热传。公交公司回应称,该驾驶员已暂停工作,将按规章处理——确实有必要处理,还应该严肃处理。一辆载着乘客的公交车,一位易怒的公交司机,狭窄马路上一次“神龙摆尾”式的任意妄为,不能不让人担忧。让人担忧的不是遇“别”时的发怒,是发怒后不管不顾、肆无忌惮的任性,公交司机的行为,无疑是拿全车人的生命任性斗气,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实在对不起一个“公”字。
公交司机担起一个“公”字,不是不发怒,不是没态度。发怒本身没有错,每个人都有发怒的权利。今天,人们更多的发怒,面对事情有态度,社会愈加包容,人权更被尊重。所以面对“章莹颖案”我们发怒、面对“操场埋尸案”我们发怒、面对“章子欣案”我们发怒,有态度实际是一种进步。面对别车,应该发怒。但发怒不该作为一个人肆意妄为的理由和借口。
公交司机担起一个“公”字,需站在“公”的立场考虑问题。站在“公”的立场考虑问题,公交司机首先须是一名“合格”司机——遵守交通规则,不主动别车,亦不“斗气别车”。这种易怒“玩火”、“你追我赶”,实则是一种违法行为。站在“公”的立场考虑问题,是能思乘客之安危,想全局之利害。面对问题,不任意妄为、不瞎搞、不胡闹,才是对“公”字负责。公交司机担得起一个“公”字,须做到“合格”、冷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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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胡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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