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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评论|杜绝电动车上楼有规可依 如何才能不成“一纸空文”?

来源:齐鲁网

作者:薛海文

2024-02-28 17:52:02

龙年伊始,江苏南京的一场大火夺去了15条鲜活的生命,整个社会为之震惊和悲痛。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场悲剧,再次引发了公众舆论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关注和讨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也成为了各地排查整治的重点。

电动自行车销售“火热”,背后暗藏安全隐患。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渐成为居民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截至2022年末,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这意味着,大约每4人就有一辆电动车。

销售火热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的火灾事故也呈连年增长的态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

之所以事故频发,违规停放、充电是“罪魁祸首”。数据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而90%的电动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起火直接原因多为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的燃爆,并因起火速度快、释放有毒气体等,造成居民伤亡。

让电动自行车变得安全又可靠,将隐患消解于未然,是全社会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有规可依”却仍“屡禁不止”。

在“电动自行车进楼”这一问题上,国家层面早有政策。早在2019年,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委就曾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2021年颁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具体到山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从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管,最大程度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山东各地纷纷出实招:

济南市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提出,拒不听劝阻、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责任人,将被警告、罚款,直至拘留。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推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充换电站等设施建设,严厉打击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

临沂市近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从五方面进行部署,切实保障小区业主消防安全,筑起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尽管各地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但不少小区乱停乱放、私拉充电线的问题仍“屡禁不止”,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背后,有着生产厂家、物业管理、社会监管等多方面的原因。

请电动自行车“下楼”,咋就这么难?

车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日常生活中,有的车主图一时“省事”,常常选择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一旦出现意外,就会直接阻断逃生通道,极易出现人员伤亡;有车主为了“省钱”,从户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裸露在外的电线经过暴晒、雨淋,容易漏电引发火灾;在充电过程中,五花八门的劣质充电器也暗藏隐患,很多充电器内部只有散热扇和散热板,没有保护板,完全起不到自我保护、自我断电的作用……种种违规操作,都是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的重要原因。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不应求。当前,电动车保有量与可利用的充电桩数量之间存在着较大缺口,小区内“充电桩”一桩难求的现象一直存在。目前,虽然不少小区已经陆续在高层建筑之外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但由于数量有限,排队充电成为常态。此外,一些后期安装的充电棚功能单一,缺少对电池数据的监控,智能化程度和安全系数较低,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基层落实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再好的政策,都需要认真抓好落实,否则就是一纸空文。在通知的具体执行上,有的基层部门和小区物业因为“嫌麻烦”“怕惹事”,往往选择敷衍应付,以发通知替代管理、约束的责任,取得的效果自然相当有限。

让政策真正落实落细,将电动车成功“请”下楼,需要社会合力。

将电动自行车成功“请”下楼,既是民生话题、社会话题,也是管理问题、行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源头把好质量关。从源头上把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关,提升源头产品质量安全,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才能切实保障百姓的出行安全。

山东探索建立省内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优质产品目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针对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充电设施加快建设,缓解居民“电量焦虑”。为满足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需求,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近年来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3年底,全省各类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54.1万台、同比增长152%。其中,公共充电桩12.3万台,同比增长46.4%;居民充电桩41.8万台,同比增长219.8%。将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作为民办实事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牢牢守住城市安全运行的底线,山东真正将工作做到了百姓“心坎”上。

想要标本兼治,自觉意识不可或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乱象,要想“标本兼治”,单单依靠部门监管远远不够,更多的是依靠每个车主的自觉。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应该加强对自我的约束管理,切勿图一时方便而心存侥幸,忘了公德和安全。在日常使用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警惕,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向物业、社区举报,守护全楼的安全。

形成全民参与的监督格局。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构建意见反馈闭环处置机制,让居民监督更方便、反映真有用。比如,可以利用电话、业主微信群、物业公司开发的APP或小程序等,搭建居民意见反馈平台,方便居民快捷地把违规行为反映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收到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处理,保证问题“不过夜”,不给隐患留生存空间。同时,为了鼓励居民相互监督,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可以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形成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人喊打”的氛围。

电动自行车不进梯、不入户,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规范管理小区电瓶车停放,每个人对此都应该有清醒的认知。只有凝聚全社会的合力,让电动自行车成功“下楼”,才能守护社会平安,将隐患扼杀于萌芽!(薛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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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海文 林月梅 梁延菊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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