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城施策,科学合理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实施意见》根据各市城区人口总数和住房需求等因素,将16设区市分为三类,明确了不同的发展方式和实现路径。
因城施策体现了枝叶关情的为民情怀。为什么要“因城施策”?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头连着群众的住房需求,一头连着“城市温度”,不能搞“大水漫灌”,也不能“一刀切”,只有坚持因城施策,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传递“城市万家灯火,总有一盏灯是为你而留”的温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十九大以来的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实施意见》坚持因城施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生动体现,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生动注脚。
因城施策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要做到因城施策,就必须对“城”有深入的调研、认真的分析以及准确的判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结合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分析各市房价收入比、房租房价比等因素的基础上,将16市划分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城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三个类别,坚持实事求是,注重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和房屋等摸底调查,充分尊重各类主体意见,指导各市因城施策、分类发展,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科学确定发展方式、目标规模和实现路径。坚持因城施策,能够确保《实施意见》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夯实了根基。
因城施策体现了实干为要的担当精神。要做到因城施策,就必须根据不同的“城”制定不同的“策”,而且要强化保障、夯实责任、狠抓落实,把担当实干贯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过程。对于济南、青岛,要以新市民、青年人为重点,以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并重,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积极扶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多点布局带动全域,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实现职住平衡;对于淄博等9个省政府确定的城市,以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结合资源禀赋和需求,合理用好相关土地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其他5个城市,以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服务人员为重点,以租赁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因城施策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法宝”。相信,随着《实施意见》的印发实施,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一定会取得新成效,在城市拼搏奋斗的人都能找到为自己而留的“那盏灯火”。(文/郭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