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期间,AI虚拟主播现身直播间,替代真人主播带货。AI主播形神兼备,声音、情绪、动作接近真人,不仅能听会说,还会跳舞、说唱,和千万名消费者实时互动、介绍商品。业内人士介绍,直播已成电商等领域的标配,由于真人主播成本高、在线时间有限,由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主播将成为很好的替代方案。
借助科技的力量,AI主播的确可以独挡一面。比如,今年5月1日晚,虚拟歌手洛天依、乐正绫来到直播间,首次尝试淘宝主播这个新职业。作为首个“非人类”带货主播,据爆料,洛天依淘宝直播坑位费报价高达90万,价格是当下头部主播的几乎10倍。由此可见其市场影响力,也就不难想象,未来AI主播或将成为常态。
当然,不容否认的是,借助科技力量的支撑,AI主播的多元化优势会充分发挥出来,虚拟主播从形象到才艺以及人设、声音都是根据目标人群的喜好来精心设计的,可以很好的与粉丝建立“强关系”链接;比真人直播可控,不用担心主播跳槽或者出现不好的绯闻或负面事件以及和黑历史等;从成本上来考量,AI主播也具有优势。
以“双11”期间为例,诸多国际品牌使用了AI主播带货。有的品牌尝试真人与虚拟主播相结合,保证店铺直播间24小时不间断直播,延长了服务和销售时间,在某些核心指标上AI主播甚至和真人主播不相上下。例如,在食品品牌三只松鼠的直播间,每当真人主播下播,一个可爱的短发卡通女孩就会接管直播间,熟练地向顾客介绍店里的各色坚果和零食。在虚拟主播的帮助下,11月1日到3日完成了800万元的天猫直播销售额,AI主播的业绩几乎与一名真人主播相当。
AI主播带货虽然可行,但不能忽视对其规范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刚刚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就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和使用管理,对利用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等技术展示的虚拟形象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并确保信息内容安全。
同时,上述《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使用其他人肖像作为虚拟形象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应当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由此可见,监管层面上已经对AI主播带货进行了界定,所以,对于相关运营方来讲,理应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切莫走偏路、打擦边球。
从本质上来讲,新技术的运用应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据悉,虚拟主播背后是一套复杂的算法和工程体系,涵盖了视觉、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多模态融合算法,这是机器能够和人自然沟通的基础。故此,在技术研发方面须精益求精,而在技术运用方面同样须遵循规则,这也是AI主播带货走向长远的根基所在。(文/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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