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29 09:35:09
作者:舒圣祥
近日,广州的林先生手机丢了,捡到手机的梁先生找到他,让他去拿手机。林先生称,他还特地做了一面锦旗带过去,而对方不接受,表示要先让媒体报道他拾金不昧的精神,他才愿意还。
结果呢,林先生确实找了媒体,但不是表扬梁先生的拾金不昧,而是向媒体投诉了他的求表扬。这年头,人们素质越来越高了,捡到手机拾金不昧主动归还,其实很难成为新闻,可是,捡到手机要求失主找媒体报道其拾金不昧,却很快上了头条。只可惜,明明是拾金不昧的好事儿,瞬间变味成了坏事儿,跟梁先生预先想要的效果完全不一样了。
不知道,梁先生为什么这么在乎媒体来报道他拾金不昧。是不是单位有什么要求,评优评先可以加分,还是梁先生求表扬的童心未泯,虚荣心较强?其实,梁先生能够主动联系失主,显然没有占为己有的意思,这已经素质蛮高了。过去,媒体讨论过拾物归还可否索要报酬的话题。
我是比较倾向于支持合理报酬的,因为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现在的问题是,相比索要报酬,要求失主找媒体来报道一下,求个表扬,到底算不算过分的要求?失主林先生肯定觉得过分,所以把这事儿捅给了媒体。可是,人家既不要你的手机,也没讹你的钱,无非是求个公开表扬而已,还贴心为你准备了媒体电话,这事儿也没那么难办吧?
倘若林先生对梁先生拾金不昧还有点感激心理,尝试着联系一下媒体就好了,如果媒体不来,你再回复梁先生也不迟。林先生现在的做法有点让人难以接受,知道手机被谁捡了,不怕找不到了,非但不让求表扬的梁先生如愿,反而借媒体来捅对方一刀,这算什么呢?这也是忘恩负义。
人都是自私的,也都是利己的。人有利己的想法很正常,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梁先生没有占据他人失物的企图,提出的“报酬”虽然奇葩但也合理,无非是想让媒体来报道一下。反倒是失主林先生,他似乎觉得对方捡到手机,就有归还的义务,而且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可言。只要对方没有无条件归还,想到的就不是感谢,而是报复。
不要指望一夜之间,大家都因为高素质而“灭人欲”,要求有所报答的拾金不昧者并不可耻,只要索取的报酬还在合理范畴,哪怕奇葩一点,也同样是一种正能量。做好事并不是只有不留名这一种,不追求极致的拾金不昧,才更有利于拾金不昧的涌现。如果都像失主林先生这样,对方稍有条件提出,恨不得还要报复一下拾金不昧者,那就有点让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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