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0 09:13:08
作者:七江寒
8月3日,济南发布首个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新规征求意见稿,省城部分路段已经安装了声呐采集系,违者最高罚款200元。《意见》公布之后,网友炸了锅,各种“怼”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脑袋“机灵”的车主,用喇叭和塑料玩具当“鸣笛”,拍摄视频上传各个社交媒体,名曰“攻略,反对的声音可见一斑。而就在昨天,“禁鸣令”试运行,济南交警开出首张“绕城以内禁止鸣笛”罚单,罚款50元,而这位上了“头条”的车主也表示自己“有点冤”。
鲁迅先生在《习惯与改革》中谈到:“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的人民,对于极小的一点改革,也无不加以阻扰,表面上好像恐怕与自己不便,其实是恐怕于自己不利,但所设的口实,却往往见得及其公正而且堂皇。”这句话也正映衬了部门网友对济南“喇叭禁鸣令”的各种反应。
“利己”是人的本性。一项新的政策的出台,必然会牵涉诸多方面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涉及市民的多寡决定了该政策是否优劣。以此来考量,济南“禁鸣令”对众多市民而言,可谓是良政,清净优雅的环境才符合现代人对城市人居生态的终极追求。因此以汽车为代表的现代化的科技,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人过上惬意的生活。但当这些现代化器物的部分功能,影响到人的惬意生活时,除了需要不断的科技升级外,最为重要的是规范人的使用方式。
法律和制度是规范人行为的主要途径。从进口第一辆汽车到汽车走进百姓人家,中国仅仅经历了一百多年,无论是对汽车技术的追求,还是对公共安全的汽车驾驶规范,中国一直在不断探寻。不过,与高科技引进快速升级相反的是,国人素质文明“升级”的缓慢,这也是为什么国人到国外驾驶车辆,感觉要比在中国驾驶车辆更“享受”最重要原因。而以此来看到济南“禁鸣令”出台以及网友的各种反应,就不难理解“禁鸣令”的必要性。
梳理网上言论,发现网友最为担心的是“禁鸣”之后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不过笔者发现,济南对违反“禁鸣令”行为的处罚,一般是与不遵守相应的交通规章相关联的,比如司机在应该礼让行人的路口,不但不礼让,反而鸣笛向前,如此当然需要处罚。我们会发现,“禁鸣令”同样需要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配合,特别是在对汽车司机有视觉障碍的路口,在“禁鸣令”实施之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更应该倍加小心,遵守安全规范。
这也让人联想到前段时间济南交警对市民闯红灯、逆行等陋习的整改,整改力度之大,投入物力、财力之大,让市民看到了整改的决心。而市民从实施时的“抵触”到接受,见证了济南城市交通文明的显著提升。由此来看“禁鸣令”的出台,无论的从治理经验上,还是“闯红灯”等陋习与“禁鸣”的关联上,我们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城市文明的提升,真真切切的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需要每一位陌生之间的相互配合,随“恶习”逐流已经不再是市民不遵守规则的借口,市民当见贤思齐,见不贤当反思,让遵守交规成为一种时尚。
一项政策只有人人将其落地,才能真正的发挥效力。笔者相信,那些“很认真”的怼《意见》的市民,未来他们也将会享受到“禁鸣令”所带来的环境改善。不过,如果把“禁鸣令”的争议行为,仅仅认为是“不文明行为”,有失偏颇。他们对“禁鸣令”的争议诉求,建议政府部门认真收集整理,不断改善“禁鸣令”各种规章。当然,这些反对者中自然有“顽固不化”之人,或者文化素养偏低者存在,这些人当是惩罚的重点。 所以,无论是网友还是济南交警部门,应给予市民与“禁鸣令”更多的磨合时间,引导车主正确、合理驾车。
需要我们关注的是,交警部门不要低估市民对开车鸣笛“习惯”的“力量”,很多国内城市已经尝试过市区“禁鸣令”,不过发现时间久了逐渐成为一种“鸡肋”。城市之大,商圈、社区、企业等交织林立,在任何地方设置“声呐采集设备”,高额的设备成本,似乎也不太现实,甚至有网友抱怨交警部门如此作为,最终成为交警“创收”的路径之一。因此,济南“禁鸣令”当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不断完善“禁鸣令”的区域、车型与监管惩罚方式,或许如此,济南“禁鸣令”才能保持效力,真真正正的造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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