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3 09:43:06
作者:王恩奎
昨日,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研究会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报告。近千名在押未成年犯接受问卷调查显示 严管溺爱都是恶因,未成年犯“冲动犯罪”占七成。 报告指出,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特征。(6月22日《广州日报》)
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冲动犯罪”占七成,超四成曾是“留守儿童”,超六成为暴力侵财犯罪……这些青少年犯罪新特点和详实数据都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对于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有益探索思路。据报道,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个数字令人吃惊,而且近年还呈现上升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呈现出新特点,那就是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手段成人化,以及女性青少年作案增加,这些新问题的出现,值得高度关注。
应该看到青少年这个年龄段的人在生理、心理及社会认知上有其特殊性。在心理上,青少年喜欢模仿,对影视作品里的暴力做法直接拿来为我所用,还喜欢结群,团伙性比较突出。尤其近几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团伙性“冲动犯罪”都是诱因。有些犯罪的原因甚至很荒唐可笑。
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倾向,源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的教育方式也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如今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较多,长年的留守家庭,导致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处于脱管的真空,缺少亲情的呵护,使其心理压抑性格变异,或者成为“两个极端现象”:这一群体或由于被家庭“严管”而产生逆反心理,或因管理不到位,使他们成“游天大神”,常与社会上不良人员混杂一起,一些家长对孩子或娇宠溺爱,或简单粗暴,或放任自流;有的父母更是忙于工作或生意忽视了与子女的沟通,进而形成子女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这些都是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由于学校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加之当前的学校教育中,往往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而更加严重。未成年时期,具有极大的冲动型,好感情用事,有时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由于社会上的一些影视、网络游戏等传媒对暴力案件描绘得淋漓尽致,使暴力虚拟化,使人产生再暴力的东西都与人类感受无关的错觉。
在一些人的脑子里便形成争强好斗、逞强显威的不良恶习,特别是对可塑性较大的未成年人影响更甚。从而一种“坏情绪污染”,养成打架斗殴,倚强凌弱的恶习,抢劫是“为筹钱买手机”、欺凌是“无聊好玩”、“寻求刺激”成了他们轻猫淡写的“犯罪动机”。
“冲动犯罪”亟待社会关爱的“镇定剂”。预防未成年人“冲动犯罪”,减少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倾向,需要抬高教育门槛,家庭、学校、社会多方联手互动,形成社会合力,进行预防性干预,同时要严格刑罚手段的运用,在司法活动中,对一些手段残忍、主观恶性较深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以达到震慑意图犯罪的人的目的,增强法律威慑力,强化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守法意识,起到特殊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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