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0 16:10:03
作者:张十五
如果不是特别留心,你可能很难知道你的父母独自在家的时候其实面临着哪些他们难以辨别和解决的问题。当我们开玩笑的说着“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的时候,你的父母可能正深陷于会议营销的“套路”之中无法自拔。
在3.15期间,我们终于关注到了老年人群体所面对着一个并不深的“套路”,保健食品的会议营销。据媒体3月13日报道,山东青岛一老人跳海自杀,在遗书中称自己购买保健食品上当。而在央视的3.15晚会中,利用“会议营销”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早就衍生出了一套完成的模式,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怕死”、“爱占小便宜”,当看到“讲师”和“销售人员”在暗访视频中这样评价自己的父辈时,自己不免感到有些愤慨,但同时似乎又无法可说,因为父母们似乎就是这个样子,他们会为了便宜几毛钱跟菜贩子讨论半天,会走在路上顺手捡起别人扔下的空塑料瓶。也正为如此,我们才能感觉到会议营销者令人切齿的恶。
坦白讲,这一推销形式由来已久,相关的案例也曾见于媒体报道。屡禁不止的原因,与人口结构老龄化、老人缺乏应有关爱、多部门监管欠缺都有着不可或缺的联系。
中国无疑是人口老龄化问题最为突出的国家。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1.5亿,占总人口的10.8%,到2050年,每3.5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国将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老龄人口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健康问题,从张悟本疯狂的绿豆养生到各种可以促进治疗各类老年病的保健品,巨大的市场让商家趋之若鹜,营销方式也在市场大潮中不断推陈出新,并衍生出“会议营销”的完整套路。
相比较已经浸淫在互联网世界多年的年轻人来讲,父辈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翻翻父母的朋友圈,及时是已经接触互联网的他们,也很容易被各种危言耸听的“鸡汤”、“养生秘诀”诱导,缺乏有效的分辨能力。
作为互联网世界的“新生儿”,一方面他们与子女缺乏深度的交流和沟通,很难获取经过筛选的权威信息。而另一方面,会销的手段又是从“亲情牌”开始打起。当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一口一个大爷大妈甚至爸爸妈妈的喊着,很容易让亲情世界干涸的他们把这些销售人员当作自己的子侄辈,一步步被攻破防线。值得玩味的是,媒体报道中不幸自杀的老人并非是觉得自己购买的保健品出了问题,而是对方承诺的旅游一直没有兑现才让其觉得是上当受骗。相信在很多老年人心中,沉迷于保健品并非单纯是源于对产品的虚假需求,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参与会议营销的过程中获得的情感满足和归属感。
无论老人出于哪一原因陷入套中,脆弱的辨别能力和感情防线已经被轻车熟路的营销手段吃得死死的。面对这一情况,单纯想依靠他们自己辨别,维权似乎有点强人所难。很多老年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已经上当,等到最终有所察觉的时候,对方早已经准备了三十六计来应对上门维权,甚至最后拿出“走为上”的计策来个人去楼空。
老年人作为保健食品的消费者,维权的依据主要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买卖关系是其主要调整对象。这就意味着,启动维权的按钮掌握在消费者手中,启动的一个前提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具体到保健品的会议营销中,往往作为消费者的老年人“迷”,无法在短期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作为旁观者“清”的我们,由于并不是消费交易的双方,很难依据消法对不法商家追责。
在消法的五十六条中规定了经营者除承担对消费者的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其中会议营销中最容易也是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该条规定,当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而其他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处罚。这几乎是整部消法唯一一处“行政机关”可以主动介入的依据。
生产保健食品或者专门从事会议营销的企业从诞生,到拥有产品,到产品销售到老年人的手中,整个链条涉及多个环节和监管部门。最终在老人维权时再介入,显然为时已晚。
老年人陷入套中,解套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首先,从监管层面来讲,针对保健品生产商和经销商,工商应当在注册之初就予以特别关注,对其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管力度和频率。而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应该重点对保健食品的质量和食用效果,避免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公安部门的食药环侦部门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群众反应普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必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该行业的厂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在监管部门之外,我想作为家庭成员和社区组织更应当掀起“人民战争”。家庭成员应当多关注老年人的健康和情感需求,不给保健品的营销人员以可乘之机。而社区作为老百姓生活其间的基层组织,更应该对社区内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商家说不,从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到拒绝相关商家进入社区进行营销,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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