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8 09:15:01
作者:石敬涛
1月14日,河南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河南环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扩大该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包括乡镇、农村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天下午,河南环攻坚办再次发出文件,将上述紧急通知“收回停实施”, 闹了个“朝令夕改”的乌龙,并承认:“转弯转得太快,有点措手不及了。”(1月17日《新京报》)
雾霾深深,还放啥炮——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抛开年俗与传统文化因素暂且不论,单从工具理性的视角来看,相信很多人都会赞成这个“史上最严禁袍令”,都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的公共治理目标。而这也正是“史上最严禁炮令”敢于出台的逻辑支点和道义至高点。因为雾霾太厉害了,当呼吸都成为问题,生存和健康受到威胁,那么习俗和传统暂且可以搁置,鞭炮,可以不放。
关于禁放的前生今世,其实是个小孩儿木娘说来话长的话题。别说是在乡镇、农村全面“禁炮”不可能,就算是政策落实成本较低、执法容易落实的像北京等大城市,“禁炮”也始终是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尽管每年公共管理部门都出动大量人力禁放,遗憾的是,每年春节,鞭炮声仍此起彼伏。也正因为如此,为了寻求民俗、传统与现实的平衡,很多城市的“禁放”政策,也都由最初信誓旦旦的“全面禁放”,调整为宽容体恤的“有限开禁”: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这彰显了公共管理的智慧和艺术,体现了公共政策的弹性。
大城市“禁炮”之路尚且如此的迂回与曲折,在乡镇、农村“全域禁炮”,这种一刀切的硬性刹车,显然急于求成、贪大求全,大大背离了现实,有点“蚍蜉撼大树”。不说基层社会的年俗和传统观念更重,单拿如何实现全域的监管就是个问题。现实地看,即使这个“史上最严禁袍令”不收回,最终也只能沦为“空炮”。这些年来,在很多公共治理命题上,公共权力总是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总是以一个无比强势的姿态面向公共生活,一次次让公众领教了孙立平先生所说的“权力的任性”。这种任性权力的逻辑是:只要是权力想做的,就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想要城市形象,想要“无摊城市”,就对有碍城市观瞻的农民工、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一律扫荡之。想要创卫,就连机关干部都要全部上街“捡烟头”,治霾压力大,那干脆就全面禁放……殊不知,即使有着良好的治理目标,有了道义和逻辑支点,也并不意味着权力和政策就可做想做的一切。按照“史上最严禁炮令”的逻辑,以治霾的名义让所有的企业停产、所有的汽车停开,从道义和逻辑上看,似乎也并不不妥,但问题是可行吗?
因此,政府公共决策及公权力的实行,不仅要有“硬度”,更要有“温度”;不仅要有“硬性”,有时更需要一点儿“弹性”;不能光“任性”,而更要多一些“人性”。惟其如此,才能让民众有更多自主选择,让公共决策和制度更接“地气”,更容易落到实处。
反过来看,“史上最严禁炮令”放了次“空炮”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虽自己打了自己的脸,但这种敢于及时自我否定和“纠错”的勇气也值得称赞。这是对民意的尊重、敬畏,检讨、歉意。驯服“权力的任性”和“任性的权力”,恰恰需要这种敢于“自我否定”的勇气。只有时刻秉持一颗“痛定思痛”的理性与清醒,才能及时检视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才能保证政策坐标与民生利益指向相一致,也才能保证以后不放或少放类似“史上最严禁炮令”这样的“空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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