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8 09:10:01
作者:李兴会
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适用范围、适用人群及限购期间购房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半年来第三次出台限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控力度空前。(齐鲁网 1月17日)
从2016年9月28号出台的“房八条”,到10月2号出台的限购限贷政策,再到如今的限购细则,如此高密度的调控措施不禁令许多济南市民应接不暇。在此期间,市民最为疑惑的是,相关部门为何要接连三次出台调控政策,三次调控政策有何不同,此次调控的侧重点和作用又有哪些?
细数三次调控政策的内容可知,9月28号的“房八条”主要规范对象是房地产开发商,是为遏制土地供应市场中的囤地、哄抬地价、以及打击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0月2号的政策主要是限贷限购,是为了浇灭当时蔓延全国的房价过旺的虚火,内容主要包括提高首付款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总额、限定持有量等一系列措施在内的组合拳。而此次限购细则的目的则非常单一,仅就购房数量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有原先的3套降为2套,是限购“升级版”,是抑制楼市虚火的又一剂“镇静剂”。可见,三次政策侧重点各不相同、互为补充,并且调控力度存在递进关系,共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行为和秩序,将限购的网络织密。
本次限购细则直指“房屋家庭保有量”这一事关社会公平的关键环节,且操作性强。主要特点是:
其一,严把购前审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为购房资质审核的第一关。市房屋档案馆将提交材料详细核实,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一并将具体事项予以审核;其二,严厉事后追责问责。对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房产交易监理所、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严厉规避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政策投机行为。其三,区域规范明确。不管对于购房行为还是保有量,都明确规定了执行区域。将市民存有疑惑的长清区、章丘区等模糊区域做出了清晰说明。
限制房屋保有量对遏制房地产市场虚火具积极意义有哪些?广义上来讲,通过限购,可直接有效地遏制过度投机,防止房屋异化为投资工具,将其回归居住的本来意义。通过市场机制分配至刚需的中产阶级,从而促进社会公平;从操作层面来看,可以间接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数量,有效缓解土地供应的紧张,有利于保护房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尤其针对非本市居民作出的准入门槛,更强化了这一作用。因此各地都不约而同将“限购”作为长期政策。而此次限购套数由之前的3套减少为2套,力度加大,更进一步彰显了政府长期实施“限购”的决心。
由于本轮调控政策实施密度较大,加之购房者与政府、开发商、及金融机构在专业知识及信息方面的不对称,因此公众在购房之前尤其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将具体政策研读通透。目的主要是作为博弈的弱势方,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此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的是有关政策实时间节点的问题。比如,在10月2号政策出台后,曾有部分购房者已经于政策之前网签。但由于对相关政策不甚了解,却被有关银行错误告知要实行新的公积金政策、提高首付比例。由于追加首付款困难,有的购房者遂全部转为商贷。如此一来总共要多交十几万的贷款利息,损失未免可惜。再就是,要注重保存好每一环节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投诉、维权的证据。
自古而言,“买的不如卖的精”,房地产交易市场也一样。不管从哪方面来讲,购房者相对于开发商、金融机构而言势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市民在购房前,尤其要详细研读有关规定,将有关政策条文的精神吃透,切不可过分依赖他人。毕竟后续的取证非常麻烦,维权之路更是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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