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1 09:41:09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毋庸置疑,严格标准,坚决遏制干部“带病提拔”,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必然选择,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然而,少数地方每每有干部调整或提拔的时候,总会有干部群众议论,一些平时热衷于拉关系、跑门路、劣迹斑斑、官品极差的干部又“榜上有名”,更有一些干部提拔不久,便因为问题举报而旋即“落马”,严重影响了干部选任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常言道,“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党内不允许“问题干部”混迹其中,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不能让“问题干部”蒙混过关、屡屡受宠。否则,“问题干部”大行其道,不仅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更会让干部群众“心里添堵”,乃至丧失对组织的认同感。
从严把好选任关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选什么样的人、坚持什么样的用人导向、用什么办法选人等重大问题提出要求,并强调“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长期以来,“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是干部选任的痛点,发现干部“带病”也是考察的难点。必须从严从实把好干部选任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尺子衡量干部是否德才兼备,可以更好地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把那些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人挡在“门外”。
要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持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奉承、弄虚作假、不干实事、能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持续加大专项整治。有病就得治。“问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突出标本兼治。要加大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伪作为的专项整治力度,不姑息迁就,不纵容包庇,并坚持点名道姓曝光,让“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立足之地。
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用人失察、违规用人等坚决整治,让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上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对于有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提醒、督促纠正。要加大监督巡查、巡视巡察频度,做到全覆盖、零盲区,突出政治性、纪律性,强化对巡视整改的督查督办,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加大问题线索的交办督办,不让每一个有问题线索的干部“带病逍遥”,也不冤枉每一个清白无辜的干部。
坚决落实群众路线。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相信群众、注意调动干部群众两个积极性,坚持人民立场的观点和工作方法,践行群众路线、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在群众的角度,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做好工作。
干部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问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干部自己可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老百姓看得最清楚,也最深恶痛绝。各级各地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落实好、践行好群众路线,主动俯下身子听一听老百姓对干部的评价。不仅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加大群众评议的权重,让群众说得上话、说话管用,切忌任人唯亲;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坚持遇事与群众商量,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能也不允许搞“一言堂”或“独断专行”,大搞人情往来、权钱交易,违背群众意愿,最终也难以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支持与跟随。
成绩不说跑不掉,问题不提不得了。“问题干部”,看似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但是如果不重视、不加以解决,则会影响到整个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不能让“问题干部”成为群众的“心病”,沦为组织的“负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下大力气整治“四风”、拔掉“问题干部”这些“拦路虎”、“绊脚石”,才能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准落地,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文/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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